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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年11月29日北市教學字第1113102708號函辦理。

二、112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實數採計期程為109學年度上學期至111學年度上學期(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,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;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)止,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期完成 6小時,可得5分,上限15分。

三、
應屆畢(結)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,除上開採計期間外,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。

四、
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(含歸國學生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),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,需於112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。

五、
跨就學區學生(含歸國學生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),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「戶口名簿影本」為證明文件者,應於112年4月28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,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,需於112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。

六、
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,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,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,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,提供服務學習時數未達6小時之學生,並適時以書面提醒家長及學生服務學習相關資訊,以維護學生參加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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