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115年10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561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本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詳閱旨揭要點內容,並請於適當時間與場合向親師生妥為宣導及公告周知。
三、旨揭要點內容業同步置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(https://12basic.kl.edu.tw/news/)。
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.pdf 3725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