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、跨就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參加基北區103學年度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
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、跨就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
參加基北區103學年度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
102年12月18日基北區免試入學第二次委員會議確認
一、 對象
(一) 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。
(二) 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。
(三) 經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專案審核通過,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。
二、 認證單位
(一) 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
依據「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(以下簡稱,採計規定),由原畢(結)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,並得採計畢(結)業後服務時數,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。
(二) 轉入基北區就讀之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
轉入基北區就讀前已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,依據採計規定,由轉出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,並由轉入學校進行採計;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,則由轉入學校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。
(三) 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
由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籌組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小組,依據採計規定,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。
三、 採計方式
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之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及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,於畢(結)業前或其他就學區及國外地區已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,依據採計規定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、採計。可選擇採計100學年度上學期至102學年度上學期或100學年度下學期至102學年度下學期(103年2月1日至3月31日),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期完成6小時,可得4分。
四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、跨就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參加基北區103學年度免試入學,應於基北區免試入學簡章規定日期前設籍基北區,並配合於103年3月31日前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認證。